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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司法鉴定人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3〕48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完善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客观公正科学评价司法鉴定人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全省司法鉴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司法鉴定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资格条件。第二条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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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人社部发〔2023〕51号)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四、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一)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1.正确理解和执行人力资源领域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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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数字经济(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4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着力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大数据行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的人才支撑能力,建立健全符合大数据行业特点和人才职业发展需求的职称制度,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我省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畅通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根据国家和省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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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6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着力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电子信息行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的人才支撑能力,建立健全符合电子信息行业特点和人才职业发展需求的职称制度,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我省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畅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根据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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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3〕46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以用为本,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实验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调动广大实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发实验技术人员的创新活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实验技术专业人才队伍,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国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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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社会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7〕3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科学研究队伍建设,完善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精神、职称工作有关政策规定,以及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特点与新要求,特制定本资格条件。第二条 本条件适用于全省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人员。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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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科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0〕21 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农业科学研究人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进一步释放和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农业科技和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高素质的农业科技创新人员队伍,根据国家和省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农业科学研究实际,制定本资格条件。第二条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从事农业科学研究的专业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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